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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下城区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9/2/11 10:27:54
核算方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独立核算,另一种是非独立核算,税收管理上这两种核算方式有什么不同呢,大家可能对这方面也不太了解,下面杭州下城区会计培训班小编就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注意事项这个问题作详细讲解,希望对大家的在工作中有所帮助.
答:分公司独立核算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同时,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还有以下注意事项:
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独立核算的原则
是指确立跨国营业所得的一项原则.首见于美国1918年《收入法》,内容是税务部门为了防止偷漏税,对联属企业或相关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应参照独立当事人之间的交易进行利润再调整,以反映纳税人的真实所得.对常设机构与其附属的总机构之间的交易和费用往来,按照没有这种依附关系的完全独立的企业来处理,允许常设机构从其毛收入中扣除为营业目的而发生的有关费用.
但对下列费用往来,除了属于偿还代垫实际发生的费用外,不得做任何扣除,它们包括:相互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使用专利权或其它权利而支付的类似款项,提供特别劳务或管理而相互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相互提供资金所支付的利息等.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注意事项,如果您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请到杭州下城区会计学校,预约0元试听课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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